zhejiang provinci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industrial boiler& furnace flue gas pollution control
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浙财绩效字〔2009〕5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科技厅委托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原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6-2018年度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经自评、专家评审、实地抽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程序,评价结果按得分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现已由浙江省科技厅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公布网址见附件链接)。以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的浙江省工业锅炉炉窑烟气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本次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并将获得相应的绩效经费补助。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对浙江省工业锅炉炉窑烟气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在人才培养与条件建设、科研活动与创新成果、公共服务与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取得更长足的发展。
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6-2018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http://kjt.zj.gov.cn/art/2020/3/5/art_1228971341_42100043.html